第一百七十四章 民族饭庄(2 / 2)

重返1977 镶黄旗 1890 字 2个月前

嘿,这下洪禄承就愣了。不是为别的,而是为了儿子这几句话里透露出的见识。

无论是商业理论,还是对世界的理解,照他来看,就连读了不少书的老大和老二就不懂。实在不应该是洪衍武脑袋瓜儿里能有的玩意。

老爷子自然而然就盯着洪衍武琢磨上了。这次可没言声,因为洪衍武类似的反常已经好几次了。他已经不大相信儿子的信口胡柴了。

虽说最后还是没琢磨出个究竟,热腾腾的紫铜火锅子就上桌了。可不管怎么说吧,洪禄承倒是头一次觉得洪衍武还真是他的亲儿子了。或许,还是所有孩子里最像他的一个。

于是老爷子还没动筷子,反倒先特意纠正了洪衍武一句。

“老三,你刚才有句话说错了。你给我记住,咱们家过去是做买卖的,不做生意。买卖买卖,一买一卖,货真价实。生意生意,生出主意,骗人懵事。这你可得分清楚了,以后别瞎说。”

这话说得很突兀,没听过他们刚才谈话的人难免都有点莫名奇妙。

但洪衍武转了转眼睛,却同样很认真地应了一声,“是。爸,我记住了。”

这让洪禄承更感欣慰。

他现在是真觉得,自己或许一向错看了这个儿子。这个老三除了小时候淘气,恐怕还真不是一无是处。

人际交往上有能力,也足够聪明,有的事儿更是一点就透,还是很拎得清的……

反过来和洪禄承也差不多。其实这顿饭,让洪衍武对他的父亲也是好感大增,颇为敬佩。

但洪禄承征服他的,可不是老爷子展露出什么可断天下大事的远见卓识,或是什么颇有高度的人生哲学。而是人人都会,却未必懂得的一种学问,吃!

说实话,洪衍武吃过“顺东来”不少次。

九十年代之后就别提了,除了价高,真没觉得有什么好的。

他宁可去吃“四季”,去吃“老五”,去吃“窑台”,去吃“福满楼”,去吃“能仁居”,去吃“聚宝源”这些小店儿,去吃快餐类的“呷哺呷哺”和“海底捞”,去吃人均消费千元以上的创意火锅“三十五号院”和港式火锅“河豚汤”,甚至去吃用罂粟壳当底料,第二天保准儿辣屁股的川味火锅“蜀王”。也不愿意去这家正宗的京城老字号吃火锅。

即使推脱不开,偶尔陪陪专门点这个名儿的外地客户、外地官员来尝个鲜儿,他也很少动筷子,真去吃点什么。

那就不是钱的事儿。服务差得要命不说,吃的东西也落俗套,就连那碗调料都比不上别家的好吃。给他的感觉完全就是磨快了手里的刀子,靠百年盛名,坐拥繁华商圈专懵外地人的宰客黑店!

要说重活这一回呢,他倒是感觉好多了。

因为这年头想吃涮羊肉选择不多是一,二来就是这年头饭馆子还秉承着一些老传统。

首先羊就不是拿饲料喂的。那肉是真好,鲜红鲜红的,全是大自然孕育的小尾巴绵羊的精华部分。

“上脑”、“大三岔”、“小三岔”、“磨裆”、“黄瓜条”切得能透过肉片看见青花盘子的底纹。就没有拿冻肉糊弄人这一说。

其次,那火锅子也真是紫铜特制的,用银炭旺火。不是拿黄铜炉子、酒精炉子、电炉子懵事儿的。这种传统方式的涮羊肉那自然就香。真下筷子,肉片入锅一烫即熟。绝不是煮,又嫩又香。

再有,这年头的高汤好。涮羊肉的锅子里料放有海米和真正的蒙古“口蘑”。那味儿是太鲜了。

糖蒜也都是自制的,足足装坛三个月才用以待客。虽然用的是真糖腌制,外观却不发黄,白嫩鲜亮,脆而甜香,除膻解腻,生津开胃。

(注:口蘑是生长在蒙古草原上的一种白色伞菌属野生蘑菇,一般生长在有羊骨或羊粪的地方,味道异常鲜美。由于蒙古口蘑土特产以前都通过河北省张家口市输往内地,张家口是蒙古货物的集散地,所以被称为“口蘑”。由于产量不大,需求量大,所以价值昂贵,历来是国内市场上最为昂贵的一种蘑菇。如今真正的“口蘑”已经绝迹,这个词仅代指为一种白蘑菇的种类了。和过去并不是一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