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话一出,银发男子明显一愣,心道难不成孟贤是个傻子,随即试探性的回了一句:“你要是乐意的话,给我个一千万也是可以的,多多益善,我不介意。”
“去死,就这点小伤,你敢跟我要两百万,你咋不去抢劫啊!”孟贤一直以为自己是个无情的吸血鬼,可直到遇到眼前这个家伙后,他才发现,跟对方比吸血能力,那简直差的不是一星半点,两人根本不在一个档次。
这一脚下去,对方直接开口要两百万,简直比碰瓷还要专业。
闻言,银发男子想起刚才遭受的待遇,顿时怒了,吼道:“嗨呀,我今天就抢你怎么了,我可是无法者,就抢劫了!把钱给我拿出来。”
见状,孟贤当即便摆出架势,呀吼一声,“既然如此,那我也挑明了,要钱没有,要命一条!”
也不知道是不是银发男子怂了,他面色一变,大气哈哈来:“呵呵,兄台,我开玩笑的,咱们都是文明人,不要总打打杀杀的是吧,这样吧,我们一起把这只兔子烤了,就当交个朋友了。”
银发男子可不傻,他岂会看不出孟贤是个修士,而且实力极强,方才那一脚他吃的结结实实,脸上虽然很愤怒,但心中却惊骇不已。
要知道,随随便便一脚就能将他踢这么远,实力少说也要在他之上,二人一旦打起来,谁输谁赢不好说。
况且对方也不是故意的,诚恳的道了歉,虽然有些憋屈,但大丈夫心胸就应当宽广一些,所以他也就原谅对方了。
当然,最主要的原因是,他实在没有把握一定打赢孟贤,与其让事情朝坏的方向发展,不如退一步,干脆就认怂了。
孟贤不是不讲道理之人,他其实也不愿意发展到大打出手的那一步,主要是他很着急,既然对方愿意化干戈为玉帛,他自然也乐意了,旋即再次诚恳的道歉道:“我真不是故意的,对不起了!这样吧,你跟着我,明天回到西峡城,我请你大吃一顿,好好给你赔不是,怎么样。”
“好说好说,在下秦知,秦时明月的秦,知识的知,敢问兄台如何称呼啊。”
“我叫孟贤。”
俗话说,酒逢知己千杯少,话不投机半句多,两人一来一往就称兄道弟了。
“秦知兄,你为何大半夜的一个人在这秦岭大山中,多危险啊,话说,这只会说话的兔子又是个什么鬼玩意。”孟贤对秦知为何会出现在这里着实好奇,忍不住问道。
秦知似乎回想起了什么,叹息起来:“哎,一言难尽啊,我自离了师门之后,便一路游历,如今已有三年多,期间我是有路就走,也不管去往哪里,这不,我半个多月前便进了这秦岭大山,迷失了方向,如何也走不出去了。
就在不久前,我肚中正饿得咕咕叫,刚巧碰到了这只兔子,虽然个头是小了点,但勉强能垫一垫肚子,便打算将其抓住烤了。
谁曾经,这只兔子居然会说人话,吓了我一跳,拼死不让我吃,那我能同意吗,所以就打算来硬的,先扒光她的毛,然后再放在火上烤,现在你来了,刚好咱们一人一半。”
说话的时候,秦知再次将目光投向那只兔子,嘴中口水哗啦啦的直流,两眼放光,显然是饿坏了。
那兔子见秦知这副模样,吓得吱吱乱叫,四条腿剧烈挣扎,但是无论她如何蹦跶,就是不能挣脱木板的束缚。
如果仔细看的话,会发现在那木板上,有四条特别的墨线,就是这些墨线,将其死死禁锢住,否则这脆弱的小木板,还不一定经得起她这般挣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