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樱国科学技术厅与ERATO计划对樱国科学技术发展的思考》(2 / 2)

(3)没有长期固定的研究实验设备和设施,但有着严格的时间限制。每个项目必须五年内完成,五年过后研究人员遣散。</p>

(4)与大学研究相比,ERATO项目资助更为充裕,每个项目可得到4000万—2亿日元/年的资助。</p>

(5)项目选择程序与典型的“提议-评审”程序完全相反。樱国科技厅不接受项目的申请,而是首先通过一个由来自公私部门的科学家组成的委员会挑选合适的项目主管,再由项目主管确定研究主题,组建研究团队,负责项目运行。</p>

实际上,以“人”为核心的人才和研究资助的传统在欧美的学术机构中并不少见,例如,米国芝加哥大学的霍华德修斯医学研究所采取资助重要科学家的方式推进研究领域的发展,资助以5年为周期,在5年期的评价中考察资助人的工作对于本领域内有什么贡献,在什么程度上改变了其研究领域的现状。然而在眼下的樱国,渗透着“以组织为中心”的想法,科研机构普遍实行终身雇用和资历工资制,将研究人员一下子集中起来,设定5年的研究时间,进行集中性研究的体制是划时代的一举。</p>

1981年作为ERATO计划开启的元年,开启了包括“林超微粒子”、“增本特殊构造物质”、“绪方高效聚合物”、“西泽完全结晶”在内的四个计划,其名称均冠以计划负责人(项目领导者)的名字,这也完全强调了ERATO计划是以“人”为中心的研究系统。</p>

以“林超微粒子”为例,从笔者现有的资料可初步判定,该研发项目的目的之一就是尝试通过使用一种全新的方法以大量生产“铁”超微粒子,将其应用于“磁带”。从笔者的同事们对有关研究的简单分析可以得知,一方面,目前有关研究正处于从氧化物磁性体向金属磁体的转换期,产业界十分关注超微粒子。另一方面,这一重大研究方向有可能制造出一种包含金属粒子的“难烧结材料”,并可能计划进行有关材料的特种陶瓷烧结试验。</p>

笔者认为,ERATO对樱国的意义体现在科技政策上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p>

第一,为了将基础研究领域归于樱国科技厅的业务范围内,首先需要确立政策对象的合法化以进行新领域研究。在这一过程中,科技厅积极运用法律条款明确科技厅在推进基础研究上的责任,使得政策推进变得更容易,这在科技厅设置以来的第一次,也象征了科技厅向自主政策制定的科学技术政策官厅的转变。</p>

第二,创造性地建立以“人”为中心的研究体系,保证研究核心人物的独立性。研究主管作为核心,招聘对其想法产生共鸣的人组成研究小组,以研究主管为中心开展工作,而这些研究小组不归属于既存的研究机构,当时考虑到这是能够保证小组长的意思被迅速传达的必要条件。</p>

第三,明确基础研究之中“科研种子的探索”的重要性,强调科学探究的原创性和科学突破的重要价值,以寻找革命性的研究课题为第一要务。</p>

(三)总结</p>

以笔者对本国的了解,自建国以来,国内也有过类似的计划,但大多都是举国家之力进行的国防或航天相关的项目。现在看来,在ERATO计划中,项目主管的选择方式和构建真正的产学研结合的研究团队这两项政策着眼点同样适用于科技发展,而且几乎可以确定这种方式存在国家层面的普适性。</p>

(这种方式)在确定项目负责人后,人事安排方面给予其更大权利,同时,跨学科的不同领域人员组建团队,可以均衡各成员的力量,彼此交流想法,对整个项目的运行都是十分有益的,这种模式在实现国家战略目标与维护科学自主性之间也将会实现某种平衡。</p>

实际上,作为后发国家的我国,今天恰恰处在樱国“厚积薄发”的科技发展历史经验中“厚积”的阶段,为了实现以创新驱动发展,国家层面的科技政策同样需要创新的理念,不断学习科技先行国家或者是像樱国这样同样经历过追赶过程的国家的历史经验,从决策组织正式结构到具体政策的执行和实施进行不断变革和进步。</p>

虽然ERATO计划的效果暂不明确,且笔者认为在国家层面暂不宜过急、过猛地在缺乏明确计划的情况下迅速推行类似计划,但我们完全有条件在发起该类型计划的过程的全寿命周期内,对其保持长期而坚定的关注,并允许一部分有条件的机构先行试点,同时开始以月甚至是以年为单位的筹划,以在财政条件相对适当的情况下果断而迅速地推进。</p>

为此,我国的科研体系必须发生深刻而长远的变革,这绝非一蹴而就。但我也希望所有读者都意识到,这些变化和社会本身一样,它们都不是一根只有两头的棍子——不是这头就是那头。如果只有两头,最后只能撞得头破血流、血流漂杵——解数学题的时候,如果1是错误答案,那么一般来说,-1大概率不是正确答案。</p></di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