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852章 卷二472 本善还是本恶(2 / 2)

『若谓性本恶之论,立之于人趋炎附势,逐利,看法甚是偏执。万般事物,横看成岭侧成峰,莫拘泥于其形。而世人多未有虎豹之心,不可固认一者而是为悉树之人,众人之人生何也??无非是养家糊口,以待佳日,此其之志也,不可谓人性之贪。』</p>

老乡绅说:『那怎么样才算贪?』</p>

『为得名利,而举刀残害他人者。为贪。天下之贪,莫大于君王贪虚名,臣子贪权势。君之名成矣,民之名将何成?臣之势得矣,民之势何得?将他人之物,据为己有,此为贪。人性本恶之源何?无非自私。人心自私,则谋害他人。然众人虽追名逐利,谋害他人者甚少。为其恶之因由,是物质之匮乏,是一种政治问题。于政治力量所生之形势,岂可曰归根结底即人性也??国家盛时,人人修德,天下大同。此为人性本恶乎!?国家颓败,人人自危,皆朝不保夕,为己而杀人者无数。此为人性本善乎!?人性者,无非是适应形势。不善不恶。与所本之性无关。莫非谁曰,吾已谓汝则好,汝尚欲捅我一刀之乎?若是此人,我可谓性本恶。然而他人,我可知其为善类。我与其利,其能报我。吾助之,其为感。若是如此,岂非性善者乎?人性如阴阳,善者有恶,恶者有善。不能定论矣。』</p>try{ggauto();} catch(ex){}

众人听得迷迷糊糊,我继续说道:『正因为如此,我们才需要法律。用道德可以感化的了恶人吗?显然很难起到作用。用暴力可以使得君子赞同这样的做法吗?也不太可能。因此人们需要法律,法律也必须是一半善,一半恶,法律尽存善良,连穷凶极恶的魔道也一并包庇,不惩罚他的罪行,这样对善者而言公平吗?法律尽存邪恶,连那些罪不至死的人也一并杀戮,不宽恕也不体谅他的罪行和苦衷,这样不是让恶者占了便宜吗?法治,治善惩恶。没有比这更重要的存在意义了。犯罪的人,要向受害者付出代价。有道德的人,可以被奖赏。奖赏一个有道德的人而让一千个人修己之德,则当然要赏这个人,罚一人而让一千个人不敢学他,则当然要罚这个人。无非是竖立榜样,告诉其他人怎么做会怎么样。其余的一切,交给民众自己去判断就可以了。如果你明文告诉他作恶要罚,他反而觉得作恶有趣,则这样的人当然该被罚。你明文告诉他行善有赏,他反而不行善,则这样的人根本不配受赏。』</p></di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