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山他朋友买房,原房主有一个阳光玻璃门房,交易前,房产部门要求必须恢复。问:咋恢复啊?就是拆了。好好的,为什么拆了?原来啥样就啥样!这阳光房得多少钱?好几万吧。盖的时候没有禁止?没有,没人管。拆了多可惜呀,白瞎了吗?那不管,必须恢复原样。阳光房影响市容吗?是小区内的,各家都有,一样的。占了公共用地?没有,是房产归属自己的地方。拆的费用得多少?一万。再“恢复”呢?一万多。谁承担呢?原房主承担拆的费用。交易完成后,朋友自己“恢复”。让“恢复”吗?没人管。
try{ggauto();} catch(ex){}里外里这房子原样就损失了几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