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八章 小人物(2 / 2)

天择 卷土 3689 字 2个月前

吾希在惊恐的抱着头蹲下之前,便在这个时候,看到了两件很眼熟的东西,那便是东达大叔的刀和战马。

刀被系在了室韦部落的一个人的腰间,战马则是被室韦部落的一个人骑着,马儿的屁股上满是纵横交错的鞭痕。

从此吾希成为了一个牧奴,渡过了他生命当中最黑暗的五年。

然后室韦部族惹到了不该惹的人,那便是新近崛起的三里部,吾希在室韦部族的勇士们全面崩溃,惊慌奔逃的时候,暴起杀人,用一把割羊肉的小攮子捅死了那个拿走室韦大叔佩刀的那个人,然后狂笑着闭目等死。

不过三里部的人对牧奴们大部分都很和气,并且因为吾希主动杀人。交了“投名状”,还让他成为了自由民。

只可惜吾希自己都不知道自己应该去什么地方,所以他茫然的留了下来,每天和牧奴一起干活,吃饭,浑浑噩噩的混日子。

直到吾希看上了乃花,他这才发觉自己的人生有了目标,却又发觉自己距离要娶乃花的还有非常漫长的一段距离。

因为乃花不是牧奴,她的老爹在三里部里面地位崇高,乃是四条鞭子之一。要娶乃花,不仅仅需要财富,还需要勇敢和地位!

所以吾希开始不安分而来起来,开始变得狂热而饥渴,想尽一切办法要提升自己的地位和财富!

这时候,也许是吾希的幸运,也许是吾希的不幸-------战争来了。

吾希几乎是疯狂的恳求着主管纳兵的古特尔,所以他虽然瘦弱,却能留下来。在之前的攻城战里面,吾希已经射死射伤了足足八名东夏人,这个成绩已经可以说是不错了,但是也仅仅只能说是不错而已。

要厉害的。还是那些穿着黑色重铠,若城墙一般矗立在城头的南人!这些人也真是强悍,一言不发,可是挥舞起来的刀光却是仿佛可以将天空都劈开。他们的斩首才是功绩巨大,但是每个人都可以理解,那是面对面的搏杀。拿命拼来的,比自己藏在安全的城墙后面射箭确实要勇武得多!

吾希又去求那南方来的将领,希望能穿上那一身黑色的重铠也站到城头上去,不过,那将领也没有说什么,只是丢给了他一袭黑色铠甲,然后让他劈斩出十刀试试。

心花怒放的吾希穿上了那一身重铠后就觉得不对,他发觉这一身铠甲超乎寻常的坚固,当然,也拥有超乎寻常的重量!自己连站直都很有些困难,等到十分勉强的拿起沉重的长刀做出劈砍动作的时候,吾希很干脆的重心失守摔了下去,在坚硬的石板地上撞出来了一连串咣当咣当的响声,惹来了旁边的一阵嘲笑声。

就在吾希无地自容,恨不得马上逃走的时候,不却有一个和和气气的人把他扶了起来,笑了笑,看着他忽然问了个问题:

“你觉得一个好的马倌和一个强大的勇士谁对部族更重要?”

吾希还是第一次和陌生人这样讲话,嗫嚅了半天才理所当然的道:

“当然是勇士重要。”

可是那个人却是微笑道:

“若是没有马倌给勇士喂养好马,勇士又怎么可能有优秀的坐骑去杀敌呢?没有马的勇士和有马的凶恶敌人较量,就要大大的吃亏哦。”

吾希想了想,甚至他旁边的这些发出哄笑的人都想了想,然后没有笑了。

那个陌生人这时候便又问他:

“那现在你觉得马倌和勇士谁对部族重要?”

吾希试探性的道:

“都重要。”

那个陌生人微笑了起来:

“对,每个人都有自己擅长的方面,所以你穿不上这重铠,挥不动这长刀也没什么了不起的,将你自己最擅长的东西发挥到极致,就一样是对部族最重要的人!大家说是不是?”

吾希身边的人都是呼喊若雷:

“是的,公子,没错!”

吾希这时候才目瞪口呆,他才知道刚刚如此和和气气与自己说话的,竟然是公子!那个部族里面的大人物都对他虔诚得像是膜拜得像神一样的人!而他却还这样的鼓励自己!

所以,吾希就听了公子的话,他觉得要将自己最擅长的东西发挥到极致,最后还是得在战场上,所以打滚撒赖的申请参加了夜袭队。

夜袭队并不是一项什么好差事,事实上三里部已经持续对那些该死的东夏人进行了三天的夜袭,每天都是投入了接近两千人,分成了四十支小队,像是狼一样的神出鬼没。

尽管一再强调,夜袭虽然目的是袭扰,但是重点不是袭击,而是扰乱对方,可是李明华在这方面表示出来了一个老将的难缠之处,尽管他的军队缺医少药,在那一日暴雨后至少病倒了一两千人,更是大多数人都没有营寨栖身,可依然是发挥出来了惊人的战力。

第一批去夜袭的两千人,能够活着回来的只有不到一千四百人,有足足五六百人都在那激烈无比的厮杀当中倒在了草原上,当然,东夏军为了留下这些人,也是付出了相当惨重的代价。

第二批去夜袭的两千人,依然折损了五六百人,按理说夜袭就在于突然性,被人知道的夜袭叫什么袭击?可是林封谨和方名两人却是难得达成了共识,坚持要这样做!

因为这么干的话,已经等若是将战争的主动权掌握在了自家的手中!

在大舰的运输下,可以说是吴作城派出来的骑兵随时可以在东夏人的后方岸边任意登陆,根本是防不住的,他们只能死守,同时脑海里面都有一根绷紧的弦,总是会提心吊胆的想着对方的夜袭究竟什么时候才来。

这样的等待毫无疑问,是相当耗费精力和体力的,而自那一场大风雨之后,东夏人就根本没能好好的吃上一顿饭,睡过一个囫囵觉!

虽然他们的反击依然强劲,虽然他们的反击依然凶狠,但无论是林封谨和方名都很是清楚,对方一定是有一个极限在的,只要一直源源不断的这么袭扰,总是会有到达临界点的时候!为此哪怕是死一些人,付出一些代价也是在所不惜!

林封谨的心理底线是死五千人,按照目前的规律来说,足足可以支持夜袭十次了。

吾希便跟随着第三次前去夜袭的族人出发了,事实上他的心跳很快,呼吸也是十分急促,因为凡是夜袭的时候立下了战功,能带回敌人一个首级的,封赏都是格外的丰厚,令人眼热啊!至于战死的族人当然也有人悲伤,但是草原人实在要面对太多的死亡了,白毛风,自家的部族内的火并,外来部族的吞并,他们的士气并不因为前两次的伤亡数量而沮丧。

吾希他们小队出马的时候,东夏军的大营周围已经热闹得仿佛若一口煮得正开的米粥,数不清的惨烈搏杀正在黑暗当中迅速展开,并且可以见到三里部是占据上风的,因为不时还有三里部的勇士大声唿哨着从黑暗当中奔驰而出,将手里面的火把抛掷向东夏军本就为数不多的营房,肆意纵火,兴奋呐喊。

忽然之间,吾希他们小队也是遇到了一支敌人,这支敌人就仿佛是从黑暗当中撞出来的似的,铠甲十分精良,更是浑身上下弥漫了一股逼人的煞气,浑身上下都是流淌着点点滴滴的鲜血,也不知道是别人的还是自家的,遇到了这样的敌人,尽管草原勇士十分勇猛,也是在数量相同的情况下不敢硬抗,只能呐喊着象征性的射上就箭,然后拨转马头,很干脆的就跑。

可是这一次吾希他们小队却是在毫无准备的情况,一头撞到了这东夏军的精锐小队身上,这些人咆哮着拔刀,只是一照面间,吾希他们小队十个人就倒下了三对!这是东夏军在铠甲和武器上的巨大优势啊,林封谨虽然财雄势大,也没可能与一个国家的财力相比,何况他最大的一笔开销都是在建立吴作城上。

不过,趁着战场上的混乱劲儿,吾希便冷眼旁观,猛然抽冷子就拿出来了自己最拿手的绝技,那便是套索!

在只有火把光芒的摇曳昏暗环境下,相聚三四十米的距离,用一根套索准确无误的套住一个人的脑袋,这听起来完全是一项不可能完成的任务。但是,当一个人从六岁开始,一直到十七岁的时候,每天都用超过十个小时来练习这一门求生的手段以后,你就会觉得这实在是理所当然的事情。(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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