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零八十七章昆仑来人(1 / 2)

不死神凰 写字板 2050 字 2个月前

接下来,方烈便召唤出麾下的所有法灵,开始用造化之气进行改造和提升,尽量保留他们不死不灭的特性,并且提升他们的实力等级,尤其是打入了很多关于造化之道的领悟,让他们也可以动用一些造化之气,帮助方烈炼制宝物。∈↗,

当然,这些法灵的根基较浅,即便方烈是混元金仙,也不可能把他们都提升到太高的层次,最多也就是提升到天仙,金仙级别的法灵。

但是对他们来说就已经足够了,对方烈来说也是极为有力的补充。

因为日后,他可能要面对数不清的低阶对手,比如左道旁门的毒蛊,域外天魔的魔头,数量极为庞大,光靠方烈和他的分身炼化,显然有些不足,而且是大材小用,有那功夫还不如炼制点高级的宝物。

但是对于这些法灵来说,炼制那种低级的东西,就是最合适不过了,毕竟这里的法庭有10万亿之多,都提升到天仙以上的话,那也是一个非常恐怖的数字,有他们在,方烈就可以很快凑齐一只数量极其恐怖的傀儡大军,虽然这只大军的个体实力,比起方烈差得太远,可是一旦数字达到一定程度,那也是能让混元金仙都不敢小看的。

事实上,别看混元级别的强者,一抖手就能灭掉数万,数十万,甚至数百万的低级仙人。可是那种大范围,大强度的神通,却绝对不是随随便便就能发出的,肯定消耗不小。

所以,一旦低级仙人的数量大到一定程度,混元金仙也得跪。这也是为什么左道旁门的仙人那么强大的原因,因为他们每个人都有一只毒蛊大军,数量无穷无尽,一旦放出去,遮天蔽日,打掉一群两群,根本不算什么。

同样,域外天魔之所以嚣张无比,时时刻刻都在攻击仙界,也并不是因为他们的高端力量有多强,事实恰恰相反,在混元以上级别的高层力量上,仙界一直占据上风,但是大罗以下级别的力量,域外天魔就要多出太多太多了,简直堪称无穷无尽,以至于逼的仙界都不得不联手对抗,而且联手之后还只能处于守势,这就是数量的恐怖之处。

显然,被老鸟提醒之后,方烈也打算走数量取胜的道理,毕竟造化大道得天独厚,不走这条路实在太过可惜了。尤其是有左道旁门和域外天魔这两个超级大敌的时候。

他们都是以量取胜的代表,而方烈这种造化转换的方式,既消弱了对方,又能增强自己,绝对是击败他们的最好手段。

转眼工夫,数百年时间就过去,在此期间,依靠诸多的分身的帮助,以及涅槃秘境内无穷无尽的涅槃神火所提供的灵气,方烈总算是彻底完成了前期的准备工作。

首先,1000万分身已经,炼化完毕,每一个分身都有100万丈高,大如山岳,威猛无比。

也幸亏是在涅槃密境,要是换个地方,根本不可能提供方烈如此多的和涅槃神火,恐怕再给他100万年,都不可能将这些分身炼成。

其次,十万亿的法灵也已经都提升到了目前方烈所能提升的极限,其中8万亿是天仙级别,两万亿是金仙级别,另外,老鸟本身则干脆被提升到了大罗级别。

为了帮助老鸟提升到大罗层次,方烈也舍去了不少天材地宝,甚至还包括数十件混元级别的材料,几乎都要把紫炎天宫的宝库逃空了。

幸好紫炎天尊已经走了,不然他非得心疼死不可。

但是一分钱一分货,在付出如此巨大的代价之后,老鸟也算是脱胎换骨了,不仅是实力提升到了大罗层次,最关键的是他的潜力,也大为增强,假以时日,进阶混元,也不是不可能的。

老鸟作为看着方烈长大的器灵,一直帮了方烈这么多年,无怨无悔,这次总算是有所收获,兴奋的它整天在涅盘秘境狂飞,连飞好几年都不带停下歇一歇的,看的方烈一阵无语。

恰好就在事情完成的时候,昆仑仙宫的材料也运到了,烈风道尊亲自押送,甚至动用了3艘大罗仙宫,保驾护航。

其实紫炎天宫距离昆仑仙宫并不远,几乎可以说是在昆仑仙宫的眼皮子底下,可是为了运送这批宝贵的材料,昆仑仙宫还是动用了如此阵仗,就可见他们对此事的重视了。

事实上,他们拖了这么久才来,着实让方烈很是奇怪,因为,这本来就是十几万年前就该准备好材料,直接运过来就是,为何又拖延了几百年呢?难道他们就不急着炼制仙宫吗?

结果,方烈看到材料和烈风道尊带来的设计图之后,就全都明白了,弄的他是哭笑不得。

原来,烈风道尊等人以前的确是收集了足够的材料,可是等到他们回去之后,相互一商量,就发现一件事,把现有的材料直接送过去,实在太吃亏了。

因为十几万年之前,方烈和福德金仙只是大罗金仙的修为,炼制大罗仙宫是可以的,但是炼制的水平绝对不会太高,所以他们也就没有把最好的设计拿出来,是按照最低标准凑齐的材料。

毕竟方烈的实力摆在那,你把标准提高,他就没能力炼制了,这也是没办法的事情。

可现在不一样了,方烈进阶混元金仙,实力暴增,以前无法炼制的高阶材料,无法打入的禁制和阵法,现在都能炼制了。

要知道,同样品种的大罗仙宫,混元金仙炼制的,和大罗金仙炼制的,强弱相差极为悬殊,最少也相差3到5倍之多。

有好的选择,谁愿意要差的?尤其是对大罗仙宫来说,这可是关系到一个势力强弱的根本,每多一座大罗仙宫,就几乎等于多出一位混元级别的战力,这可是非同小可的大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