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百七十五章 猎鹰行动(完)(1 / 2)

天下 高月 3343 字 2个月前

长夜漫漫过去,还差一刻钟就要到五更了,崇阳观外的茶棚和平常一样开始忙碌起来,这几天孙老头得了一个侄儿,虽然这个侄儿憨厚的笑容让孙老头心惊胆战,但他也不得不承认,这个侄儿的到来确实给他帮了很大的忙,很多事情都帮他做得妥妥帖帖,辛劳了二十几年的孙老头,第一次感觉到了一种轻松。

另外孙小明也给他带来不少客人,这个孙小明尤其会熬一种骨头躺,美味扑鼻,还有客人专门从城里跑来喝他新推出的孙氏骨头汤。

要不是孙子还在他们手上,他真想和这个侄儿好好学一学,学会怎么熬这种美味骨头汤,将来他可以把生意做大,可一想到他要马上要逃离幽州,他的心又变得沉甸甸了。

外面月朗星稀,洒了一地的银色月光,夜色中很安静,还和平常一样,十几个客商躺在他的茶棚下睡觉,孙老头却知道,这十几个客商其实和他的侄儿是一路人,不知他们什么时候动手。

小屋里灯光微弱,馒头已经蒸好了,灶头上正咕嘟咕嘟地熬着一大锅骨头汤,今天的骨头汤异常美味,香气弥漫在小屋内,让孙老头都有点忍不住了。

他偷偷瞥了一眼,见孙小明在院子里扫地,他便慢慢走上前,取了一个碗,揭开锅盖,顿时一股浓郁的喷香扑面而来,孙老头觉得自己一辈子都没有尝过这么美味的东西。

他养的一条黑狗也馋得不行,绕着他的脚拼命蹭,口中呜咽着央求,孙老头舀了一碗骨头汤,对黑狗笑道:“让我先尝尝,等会儿给你也喝一点。”

骨头汤很烫,他吹了吹,正要喝,忽然伸出一只手,‘啪!’地一下将他汤碗拍掉了,碗掉地上摔得粉碎,孙老头惊得一回头,只见孙小明一手拿着扫帚,正狠狠地盯着他。

孙老头脸臊得通红,有一种做贼被抓住的感觉,他的老脸挂不住了,便呐呐道:“这是我的店,我喝一口汤都不行吗?”

话刚说完,忽然听见一声哀鸣,他低下头,吓了一大跳,只见他的黑狗趴在地上,七窍流血,已经不行了。

孙老头看了看汤锅,眼中露出了恐惧之色,连连向后退了两步。

孙小明从怀中取出一张纸递给了他,道:“这是我的骨头汤秘笈,你收下吧!以后想喝了可以自己熬。”

孙老头平静下来了,他默默接过纸条,把它收好了,又把黑狗的尸体抱起道:“我去把它埋了,很快就回来,他们马上就该来了。”

孙老头拿起一把锄头,推开后门出去了,孙小明叹了口气,弯腰将地上的碗收了起来,又到院子里扫地去了。

又过了片刻,崇阳观的门终于开了,十几名道士的马车从道观内驶出,向这边快速驶来,睡在院子的十几名客商一跃而起,手中拿着包裹,向黑暗中奔去,茶棚中不再有一人。

马车在官道上停了下来,孙小明看了看天色,时间还早,他心中便有了底,这帮道士一定会来喝汤。

自从他熬了骨头汤后,这帮酒肉道士几乎天天早起,都要喝上一碗汤再走,今天也不会有例外。

“好香啊!”

道士们纷纷下了马车,快步走上来,师傅史崇明笑道:“今天的汤好像格外香,我都快忍不住了。”

“史道爷请坐,各位道兄请坐,我马上给大家上汤。”

孙小明快步向屋里走去,给孙老头使了个眼色,孙老头立刻上去招呼士兵,“各位军爷,大家也来喝一碗汤吧!暖暖身子。”

这些士兵面无表情,就像石头人一样冷冷地看着孙老头,孙老头讨了个没趣,只得回来喊道:“小明,给道爷们准备就行了,军爷们不吃。”

“我知道了!”

片刻,孙小明端出一个大盘,里面放了十几碗热气腾腾的骨头汤和几盘素馒头。

孙老头的腿开始战栗,声音都有点变调了,“我来...帮忙!”

他上前要去接盘子,孙小明却道:“大伯,你去后面找找小黑,不知跑哪里去了?我怀疑它偷了骨头。”

“哦!”

孙老头一瘸一拐向屋里走去,此时他的心中又是紧张,又是害怕,又是感激,他进屋便开了后门逃去,一头钻进野地里,撒腿就跑......

道士们没有任何提防,他们聚在两张桌子前,香甜地喝汤吃馒头,不时啧啧赞扬骨头汤熬得好,一些姓急的,咕嘟咕嘟便将汤喝了个底朝天,叫嚷着再来一碗,孙小明见所有人都喝了汤,他开始向旁边移步,渐渐地走到角落里,这里有一口破钟,孙小明拾起钟槌,猛地一敲,只听‘当!’地一声巨响,所有的人,包括官道上的士兵都一起惊诧地向他看来,就在这一瞬间,只听一片惨叫声,官道上的五十余名士兵纷纷中箭倒地,只在一瞬间,马匹上再没有一个人,黑暗中,大群安西士兵向这边奔来。

孙小明慢慢回到了院子里,道士们都已经倒在地上,几乎都气绝身亡,地上都是摔碎的碗碟,孙小明走到大师兄忘尘子面前,见他似乎还没有死透,便抽出匕首又在他心脏部位狠狠地补了两刀,忘尘子腿一蹬,再也不动了。

孙小明目光一扫,对一个角落招招手道:“孙老头,你出来吧!”

只见黑暗中孙老头战战兢兢地走了出来,他望着一地的道士尸体,吓得跪倒在地,捂着头趴在地上哀叫道:“我的天啊!”

这时,数十名士兵冲了上来,开始剥道士的衣服,最早那名和孙老头谈话的男子快步上前,给孙小明单膝跪下施礼道:“回禀季将军,五十四名骑兵全部干掉,无一活口。”

孙小明的真名叫季胜,他其实是第一猎鹰营的首领,由于第一猎鹰营地位特殊,从里面出去的斥候几乎都要出任校尉,所以季胜的军职已经是中郎将了,他今年二十八岁,只不过长了一张老实憨厚的娃娃脸,让人误以为他才十六七岁。

季胜点点头,他走到一脸惶恐的孙老头面前,蹲了下来,他一名士兵手中接过一只袋子,递给孙老头道:“这是三百枚安西银元,你现在赶去潞县,东城城门口有一家悦来客栈,你的老伴和孙子就住在那里,然后你们赶紧离开河北道,去江淮一带去,去那里好好地卖骨头汤,希望他们将来有再见之曰。”

孙老头感动得呜咽起来,季胜扶起他道:“快去吧!这里不安全。”

孙老头点点头,从店旁解开他的小毛驴,便匆匆上路了,季胜一直目送他走远,这时,那男子上前道:“将军,我总觉得杀了他更干净。”

季胜淡淡道:“该杀的,一个不留,不该杀的,一个不杀。”

他一摆手,“出发!”

士兵们已经迅速收拾好了尸体,十几人穿了道袍,化妆成道士的模样,另外五十余人穿上了安禄山士兵的盔甲,马车再次启动,向北边疾驰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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