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章 高哥高嫂(1 / 2)

宝典 录事参军 1430 字 2个月前

“乐晨,你拉着我来这里做什么?”被乐晨拉到这个已经废弃的小学院落前,大志很是不满,虽然今天礼拜天,但还有一两个月就高考了,今天可是难得学校统一给高三放一天假,本来想抛弃女友小敏去游戏厅打机,却被乐晨抓了壮丁,大志满心郁闷。

不过两人是光屁股长大的交情,大志心里再不情愿,也乖乖的跟着乐晨来了。

王庄小学在王庄村东头,再往东就是绿油油的庄稼地了,北边,不远处就是乐晨家的桃园。

小学院子里两排相对的大瓦房看起来很破败,屋顶上都生了蒿草,铁门外的操场上,红漆斑驳的篮球架倒了一个,而且操场上堆着几垛玉米梗,显然这里已经变成王庄人打麦晾粮食的场所。

“就这破地儿?有什么好看的?”大志骑着山地车,跟在乐晨身后转悠,满脸的不情愿。

乐晨心里却有些小兴奋,他的追求虽然和很多人都不一样,但这块土地,他很快就会成为它的主人,不免心里感觉很新奇,尤其是中国人传统思想,买房置地,乐晨深受古风影响,现今在这苍茫大地有了一块属于自己的土地,乐晨心里很是雀跃。

又见这片地势,正是明堂可容纳千军万马,楼龙在左,来龙在右,虽然是中规中矩的地势,但胜在足够宽阔,完全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修葺一番,令在这个院中生活的人受些裨益。

“晚上我请你和小敏吃饭,去锦园!”乐晨笑嘻嘻的说,其实他骨子里受古人影响,重义轻财,更有着“五花马,千金裘,呼儿将出换美酒,与尔同销万古愁”的豪气。

所以,便是以前最困难的时候,他从牙缝里扣钱也要买药材给来喜儿几个泡药汤,要知道这本来是完全不必要的负担,能照顾好来喜儿几个的生活已经是他的极限。

以前生活所迫没有办法,现今有了钱,自然想到了以前一直帮自己的死党。

“你请我?去锦园?”大志瞪大了一双牛眼,他自然不知道这位老友怀里揣着了一张两百万的银行卡,在这个小县城,那也是有数的大户了。

“去不去吧?”乐晨笑着问。

“去,去,你小子卖桃卖了不少钱?”大志嘿嘿的笑,心里却打定主意,这餐饭得自己请客,看来,要去跟老头子骗点钱了,锦园那地方可不是一般人能去的。

“唉……”大志突然又叹口气,“这几天不知道沈妹妹去哪了?好久没在店门口看见她了,我这心呐,怎么觉得怪难受的?”

乐晨无语,“那女人有什么好看的?再说了,你不是有小敏了吗?”

“那能一样吗?沈妹妹是梦中情人,小敏是我现实里要娶的老婆,梦中情人是梦里的幸福,老婆是现实的羁绊……”大志叹着气,似雅非雅的最后做起了文青诗。

“滚你的吧!”乐晨给了他一脚,跳上自行车猛蹬,大志笑骂着追在后面,两人追逐着渐渐远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