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传薪以鹿岗镇起家,但真正闯出了偌大的名头,还是在外面。
所以这两年间,世人只知赵传薪,不知鹿岗镇。
赵传薪心说:那可是俺们老哥仨……不,是祖宗仨一手建起来的队伍。
当初表演众叛亲离的戏码很成功。
其实他在鹿岗镇的时候,也多半是不管事的。
甩手掌柜,不只是说说而已。
再说滚地龙。
他们一行人被保险队直接杀的怕了,如同丧家之犬,除了死伤被擒,余者径直向北逃之夭夭。
其实,当时到了鹿岗镇地带,算是救了牙什一命。
因为关外张老板唯一不敢去的地方就是鹿岗镇方圆百五十里。
他担心无意中会冒犯赵传薪。
但是牙什同样不敢久留,双方兜了个圈子,继续追逐战。
按照滚地龙的说法,在遭遇张作-霖以前,陶克陶胡、白音大赉和牙什等集结一起,在草原横行无忌,东蒙各王爷任其驰骋莫敢挫其锋锐。
北上后,双方在龙王庙,沙里-塔拉,九头山,他-理士,哈拉哈被-子旗……
在这些地方经历了大大小小密集战斗,陶克陶胡和牙什伤亡惨重。
而白音大赉,则逃到了keqyyqq一带。
滚地龙说完,一副英雄末路的样子。可谈及过往的嚣张跋扈马匪生涯,又不由得神采奕奕眉目翕张,仿佛这是他这辈子最值得夸耀的事情。
说完,他巴巴的看着赵传薪:“这位好汉,说不得我等在绿林中也是一家人哩,今日多有冒犯,还请见谅。”
胡二急了:“赵先生,不可放过他,滚地龙此人烧杀劫掠,在靖-安我亲眼目睹他将一家老小砍的肚破肠流,只因妻女做饭,内心惊惧忘了放盐巴……”
滚地龙面色微变,嘴硬说:“人在江湖,身不由己,姓张的不也就地抢粮吗?坏事也没少干。”
话刚落,赵传薪横着迈了半步,抡起了灰色切割者。
嗤……
斧刃切进了树干,而滚地龙看见了自己的下半身。
“啊……”他惊恐万分,恐惧烈过了疼痛。
并非什么人都有幸能见识一次自己的上半身和下半身平行的样子。
滚地龙无疑是幸运的,至少他见识过了。
“啊……”
这惨叫虽然一点点的变微弱,但却没停。
滚地龙一直叫到了死。
胡二见惯沙场,可这种死法,在现代战争中依旧少见。
让他眼皮突突突的跳,赶忙转身,去拦住赶过来的胡汉三和小灵娥。
胡汉三还嚷嚷呢:“干啥?叔,快让我康康……”
“看看看,再看我特么削你……”胡二骂骂咧咧。
灰色切割者,都快变成红色切割者了。
蜂窝状的构造,使得血液极其容易渗入其中,根本擦不干净。
赵传薪抡了半圈,甩掉外面血迹,便将灰色切割者收起。
被这群马匪搅了兴致,大家也不想打猎了,直接打道回府。
路上,胡二还在嘟囔:“这鹿岗镇保险队,究竟何方神圣呢?真想见识见识这群好汉的本事……”
胡大觉得耳熟,但也想不起来。
赵传薪则一直没吭声。
晚上,赵传薪就住在另一间屋里,胡大一家三口则挤在一起。
赵传薪见天都快要放黑影了,小灵娥还赖在这里,就说:“天快黑了,就不留你过夜了,快回家吧。”
这叫什么话?
小灵娥脸蛋微微一红。
她深深看了赵传薪一眼。
此时赵传薪穿着牛仔棚格子衬衫,依旧套着防弹背心,腰上带着一把小藏刀,旁边是枪套,里面放着莫辛纳甘转轮。
小灵娥心想:哪怕再古怪的衣服,穿在这人身上也顺眼的紧。
她问::“你刚刚脱掉的衣服,藏到哪去了?”
“呵,属于男人的衣柜。”
她又见赵传薪正给鹿岗m1907弹夹装填子弹,那双手很大,很粗糙,但又很灵活。
赵传薪发现她还没走:“虽说老夫这曾单身二十年的手,轻拢慢捻抹复挑绝非浪得虚名,但伱依旧得回家了。快走吧,让你侄子送送你。”
胡汉三也看的新鲜,就说:“我也怕黑,我不送。”
赵传薪丢给他一把今天剿来的马刀:“刀拿好,怕个吊!”
胡汉三:“……”
小灵娥依依不舍的走了。
赵传薪愣是没去送。
老子钢铁一样的男人,岂会送女人?笑话。
他躺在炕上,翻开了《旧神法典》。
他赢得了游戏,得到了天梯基石、三十年寿命契约、红岛先觉之光、恶魔的预见、还有女猎人最后追加的赌注——沙漠之根。
可谓是赚大了。
红岛先觉之光被智能陀螺仪吸收了,三十年寿命契约兑现,天梯基石和他原有的旧神的夜壶合并做成了如今的天梯。
恶魔的预见,被工匠拿去打造头盔了。
【第二天早上,没有发生任何古怪的事情。】
【早饭后,船长登门,邀请我们明天参加红岛教堂的礼拜,说:届时女猎人的血光之灾宝石会受到祝福,化为护身符,会有神迹降临。】
【精灵斥候问:什么神迹?难道旧神要降临?】
【船长面色微微一变:在红岛,不可提旧神,这里崇拜的是新神。】
【在这个世界中,神明太多了,我们都没将船长的话放在心上。】
【船长又说:等着瞧吧,会有神迹降临的。】
【船长离开。】
【工匠的手艺已经到了炉火纯青的地步。】
【临休息前,他就准备好了五套铠甲。】
【其中四副铠甲为粗制甲,头盔、颈铠、护肩、护胸、护臂具在。】
【工匠郑重其事的介绍其中一副精制甲胄说:这副铠甲,与披风一体,甲胄由锯船虫的皮打造,头盔护目镜以恶魔的预见为材料,披风则由锯船虫的内膜为材料。最奇特的是披风,当风将披风吹起,与人体接近垂直,披风会变的坚硬如铁,平整如镜。锯船虫体细而长,重量却不轻。尤其是身体探出海平面,若没有独特的内膜构造支撑,它是无法让身体直立而不倒的。这件披风就是根据这种特性打造。】
【我问:这副甲胄叫什么名字?】
【工匠认真的说:此甲名为——集火甲。】
赵传薪直接就懵了。
赶忙写:
【我问:为何叫集火甲?】
【工匠拿来一盏灯在旁边,指着集火甲说:你看,我用特殊工艺,保留了锯船虫外皮鳞片的透明物质,在阳光和灯光下,这副甲胄会反射出五彩斑斓的光芒,如果到了战场,立即会吸引所有人的注意力,会被集火。】
赵传薪:“……”
一本正经的,就跟我解释这个?
他直接将属于他的那副集火甲传送过来。
甲胄一入手,赵传薪就知道是好东西。
集火甲并不重,二十斤左右。
护肩和护胸尤其厚实。
最奇特的地方有三处,第一是头盔上的护目镜,也就是恶魔的预见,看起来好像昆虫的复眼,带着淡淡的红褐色,非常大,并向两边凸起。
这玩意儿戴上去,或许比战争之创面罩还要让人觉得恐怖。
另外就是披风部分,它被压在了一体护肩的下面,好像某种扭曲的纤维,黑褐色,竖线比横线要粗。
最后,则是工匠所说的甲胄表面的透明物质,那看起来应是锯船虫的角质层,像是透明胶体凝固后的样子。
因为鳞片呈金属色,带渐变彩色光晕,加上角质层,在风灯下照耀,真的如同工匠所言——五彩斑斓。
赵传薪将甲胄穿戴上,还挺合身。
只是,他肩膀本来就宽,加上护肩后更加夸张。
将护臂护膝和护胫全部穿上,最后将头盔戴脑袋上,赵传薪才吃了一惊。
那巨大昆虫复眼一般的护目镜,戴上后竟然还可以夜视。
风灯照不到的地方,他也能看的清楚,尤其是屋子里墙角处趴着一条钱串子,活物的颜色格外亮,有点像热成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