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净说些没边儿的胡话,哪有男人接生的,多不吉利呀。”白巧巧瞥了李牧一眼,只把他的话当做是胡闹的玩笑话。不管李牧怎么说,她就是不应允,只顾着摆弄手里的鲁班锁,研究李牧教给她的关于鲁班锁的诸多变化。
对学习机关术,白巧巧是非常认真的。而对给白巧巧接生,李牧也是非常认真的。
从手里的这本书里,李牧对唐时接生有了进一步的了解。了解之后,他对这事儿更提心吊胆了。之前李牧找接产婆子的时候,‘面试’时,所有接产婆子都说,生孩子是‘过鬼门’,再熟的老手,也不敢保证一定万无一失。这话,当时李牧听着以为是接产婆子们怕担责任,现在看了手里的这本书,才知道她们所言非虚,这个年代生孩子,真的是在撞大运。
穿越之前,李牧看的古装电视剧里头,有生孩子的场景,大概都是一样的,里头的人声嘶力竭的喊叫,外头的人急得团团转,偶尔接产婆子出来,必定有一句台词:“快点准备热水!”
看电视剧的时候,李牧觉得这是编剧不了解历史,随意捏造出的场景,现在看来,编剧们没有乱写,至少手里这本书从头到尾,也就这句话有点用。热水能起到的作用有两个,一是“热胀冷缩”,在产妇生产时,用热水可以帮助她扩张子宫口,有利于生产。二是热水可以消毒,减少感染。
至于书中其他的内容,基本上就没啥用处了,倒是能起到一些科普作用。
比如说,书上说,秦汉时期,生孩子不在家里,而是在坟墓和道路旁边,临时搭建一个草棚子作为临时的产房。在孕妇即准备要分娩的时候,把孕妇移入到草棚子里面,等到孕妇生下孩子满月以后,才能够抱着孩子回家住。书中没解释为何这么做,但李牧想来,大概跟那时候存活的几率小有关,生孩子被视为是不洁的事情,在家里生不吉利,若是孩子死了,或者孕妇难产死了,靠近道路和坟墓直接埋了省事儿。
而在家生孩子,是魏晋时期才有的事儿。这也说明,到了魏晋时期,生下的孩子存活率提高了。
但是世人对生孩子这件事的偏见依然没什么改观,医疗条件也没啥长进,李牧一点也不意外,原因很简单,这个时代大夫都是男人,哪个男人会愿意男大夫给自己的老婆接生?都是找接产婆子,可是接产婆子又不懂医术,只有一辈一辈传下来的经验,每一代都差不多。
“怎么办呢……”
忽然李牧脑中灵光一闪,有办法啊!没有女医生,那就培养女医生呗。搞一个妇产医院,如此一来,新生儿的存活率必能大大提升。
“钱——”李牧看了眼白巧巧,心道,就当老子行善积德吧,老天保佑母子平安,这钱我出了!
白巧巧斜倚着床头睡着了,李牧走过去,扶着她轻轻躺下,为她盖好毯子,坐在旁边守着。看着白巧巧,看着她肚子里的孩子,李牧才能确定,自己是来到了一个新的世界,而不是穿越到了游戏里。这种血脉相连的感觉,是做不得假的。
李牧的手轻轻搭在白巧巧的肚子上,想起了王鸥。她比白巧巧晚一个月,算起来再有两个月孩子也出生了。李牧在系统里确认过胖达的位置,此时王鸥应当是在蜀州往西的山里,只是李牧想不通,为何王鸥要去那种地方。
当然还有一种可能,就是胖达自己跑出去,离家出走了。它顺着本能的召唤,回自己的老家去了。要是这样,这小子可是真坑爹了。
不管是哪种情况,王鸥那头应当是顾不上了,白巧巧这边还没出满月,他怎么也赶不过去。
……
再过几天就是秋分了,秋分过后,庄稼也进入了收获的时候。张天爱带着锦衣卫出城逛了一圈儿,对周边的农田了解了一番。附近的几个县,老农们都说,看目前的情况,今年的丰收是铁定了。洛阳是新政施行的重点,李牧作为洛阳城的主人,也该早早地安排存粮仓,等农民收获了粮食,上缴公粮入库,仓库里有了粮,他就不用提心吊胆了,否则,他总惦记着继嗣堂收购粮食的事情,到现在他也没想明白,为什么对手会出这样的昏招,难道那位被传得神乎其神的卢小姐,算漏了新粮么?
经过将近半个月的埋头苦干,驰道的‘洛阳站”已经初具雏形,李牧在工地旁边搭了一个凉棚,供给干活的工人们替换下来的时候歇脚,喝上一口凉茶解渴,在一起待久了,工人们对李牧的畏惧心也小了很多,时不时地也跟他聊一会儿天,说说家里头的事儿,说说街坊邻居的事儿,李牧也喜欢跟他们聊天,对他来说,这是一个得到消息的极好途径,就是通过跟他们聊天,李牧才知道那些商贾是如何对他阴奉阳违的,一笔笔都被他记在小本本上了。
今儿聊的话题,就是这即将收割的庄稼上。聊起庄稼,每个人脸上的神采都不一样了,这些力巴,世代都在洛阳城中做苦力为生,若没有新政,是不可能有机会有属于自己的土地的,但是今年他们不但分到了田地,还分到了几家共用一套的贞观犁,他们虽然没有牛,但是有的是力气啊,贞观犁不用牛,人都拉得动,对这些肯出苦力的人来说自然不成什么问题。虽然他们没种过地,但是种地这件事,本身也不是很难,照葫芦画瓢都能种出来,不管产量如何,看着郁郁葱葱的苗儿,都觉得心情不错,他们对粮食的产量,也没有过多的期待,能够交公粮,够明年的口粮,再把种子留出来,他们就满足了。
有几个是家里唯一劳力的,已经做好打算,等到了收割的时候,工地这头请几天假,把家里的活儿干完了再回来。李牧也都应允了,答应他们串休,在工地干一天活,回家收割一天,这样虽然工地耽误了一点进度,也不至于停工了。
眼见日头过晌了,李牧也该回家陪白巧巧去了,踢醒了几个睡懒觉的,李牧骑上马,晃晃悠悠地往城里走。这几日对方不见有任何动作,看起来似乎是收手了,李牧也就把护卫给撤了,反正这城里到处都是锦衣卫,光天化日的,对方动手也讨不到便宜去。
路过南市的时候,李牧正巧遇到了巡城的张天爱,李牧想起张天爱念叨了好几次想要南市的一家首饰店的簪子,今天正巧在这儿碰上了,正好给她买了,就当是个小惊喜,省得每天回家吃飞醋。
目送张天爱和锦衣卫们远去,李牧找到了张天爱提起过的那家首饰店。正要下马给她把簪子买了,忽然觉得脖颈后痒痒的,李牧吓了一跳,只当是有人偷袭,抬手就拍了过去。
“啪!”
一股恶心的触觉弥漫在手指间,李牧抽回手来,看到满手的绿色粘液。
“这是什么玩意?”他仔细地看过去,瞧见了一根还在颤抖的蚂蚱腿儿。李牧不禁哑然失笑,自己竟然让个虫子吓成了这样。他甩了甩手,一边念叨着‘秋后的蚂蚱蹦跶不了几天了’,一边从怀里掏出手帕想把手擦干净。
忽然,他整个人像是被点穴了一样,整个儿僵住了。
“蚂蚱!”
“蝗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