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52章 更待何时?(1 / 2)

逍遥初唐 扬镳 4989 字 2023-10-20

而且魏征也承担不起。

国公和县侯截然不同,李牧若成了国公,山东士族在朝廷的势力,早晚覆灭在其手中,魏征自己毫不怀疑这一点。

这些日子患病在家,魏征只做了一件事,就是研究李牧这个人。他总是觉得,李牧行事看似荒诞,实则蕴含深意,只是他还没有看破,不但他没有看破,满朝文武都被他蒙在鼓里,被他牵着走。

最绝的是,他遇到的任何事情,都不是他挑起来的,而且也看不到任何功利性,这就让人无法怀疑他有什么谋算。

今天追封这件事,可算作他的谋算么?

魏征自己都不相信,废了这么大的周章,就为了一个县男的封号,图什么呢?以李牧目前的财力和势力,有无这个封号,无关紧要!

魏征不语,却不代表他放弃了。因为他知道,李牧封国公,没有人会同意。果不其然,魏征不说话了,长孙无忌立刻出班,举起笏板,道:“陛下,臣有话说。”

李世民看了长孙无忌一眼,也许是他出现的时机不够恰当,李世民忽然想起昨日李牧说过的话,若太子不贤,国舅也不可信。

对于长孙无忌,李世民从未怀疑过,但昨日李牧看似随口一提的话,却让他想了很久。外戚专权,古已有之,且例子不少。李世民有信心,他在一日,长孙家必安分守己一日,但若他不在了呢?长孙氏贵为国舅,又有宰辅之权,实在是太过于尾大不掉了。

帝王心思,往往仅在一瞬之间。李世民动了这个心思,却没有表现出分毫,沉声道:“辅机,你有什么见解,说来听听。”

“陛下,臣附议陛下追封逐鹿侯父亲李敢,不赞同加封李牧为国公。”

“理由?”

“木秀于林风必摧之,逐鹿侯乃是我大唐不可多得的人才,大才。臣以为,对逐鹿侯,应区分以待,首重保护。陛下登基时,言,功则赏,过则罚,此言适用于大多数人,但却不适用在他身上。逐鹿侯常有发明,每一样都可算大功一件,若件件皆赏,早晚有一天赏无可赏,这对他来说,并非一件好事。而且以臣观之,逐鹿侯从未在意过任何封赏。”

“逐鹿侯经营有道,家财巨万,不知凡几。陛下的赏赐,他未必看在眼中。赏罚之道,重在切实。需则赏,不需,赏也无用。逐鹿侯重孝道,陛下追封他的父亲,正合其意。至于所谓先例,臣以为若无李敢,也无李牧。若无李牧,我大唐不会有贞观犁等神器,此功还小么?追封县男,不足以表彰其功,当赐马邑县为其封地,世世代代供奉香火,方可表彰他的功绩。”

此言一出,满朝文武都不说话了。国舅爷这话语之中,怎么颇有些指鹿为马的意味呀。李牧是有功劳不假,但这跟他的父亲有什么关系?难不成谁立了功,都是拜祖宗所赐么?

但长孙无忌毕竟是分量不同,他说了话,事情就定了一半了。众人下意识瞥向王珪,王珪被李牧打了一拳,也是刚刚消肿。刚才慢了一步,给长孙无忌抢了先,现在长孙无忌说完了,也赶紧出班道:“陛下,臣也有话要说。”

“爱卿请讲。”

“老臣以为,有功若不赏,有过若不罚,则律法荒废。律法荒废,国之必亡。但国舅所言也有道理,逐鹿侯十分特殊,不能以常理论之,但若有功一直不赏,谁还肯为陛下,为朝廷用命呢?老臣附议国舅之说,赐其所需,表彰其父,当隆以重之,以为先例,为后人之榜样也。”

李世民微微颔首,再度看向魏征,道:“爱卿还有话说?”

魏征深吸了口气,道:“臣该说的都说完了,已无话可说。陛下圣心独断,臣尽为臣本分而已。”

“好!”李世民见魏征服软了,心情大悦,道:“那这件事就这么办了,加封逐鹿侯李牧之父李敢为马邑县男,赐马邑为其封地,香火供奉不绝!”

百官高呼圣明。

李世民说完了自己的事情,朝议也就正式开始了。高公公形式化地喊了一声有本上奏无本退朝,立刻便有人响应了。

“臣,御史中丞王境泽,有本启奏。”

王境泽?

李世民挑了下眉,他对这个名字的印象还很新鲜,几日之前,他刚刚跟魏征干了一仗,封了这小子御史中丞,为的就是给李牧在朝中留一个说话的,同时也是为了在御史台插一根钉子,免得被魏征搞得铁板一块。见他站出来说话,李世民只当是他想要表现,瞅了面无表情的魏征一眼,心说老东西,你恶心我,我也恶心恶心你,开口道:“王爱卿,有本奏来。”

王境泽举起笏板出班,只见他后撤一步,往前一抢,行云流水跪在地上蹭出半米,一头磕在地上,高声道:“陛下,臣等八名御史,danhe逐鹿侯李牧与侍中王珪勾搭成奸,私相授受,窃取国财!臣等已将事实调查清楚明白,具列奏折之上,请陛下御览!”

此言一出,满朝哗然!

这个王境泽,好大的胆子!他不但danhe李牧,还把王珪给捎带上了。之前御史们danhe李牧,多少有点欺负他没有根基。但王珪是何人,他出身天下门阀之首的太原王氏,根基底蕴深厚无比,更居于宰相之位,身为门下高官官,岂容轻辱?

几乎是下意识地,人们想到了魏征。这个王境泽是御史中丞,魏征是御史大夫,这么大的事情,定然是他授意的!

但随即,百官又觉得不太可能。早先魏征可是极力反对晋升王境泽的,没道理短短几日便又重归于好啊。难道猜错了?这件事就是王境泽的主意?若真如此,此子还是太过于年轻了些。就算是急于表现,也没有这么表现的呀,这不是找死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