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里面都是我和我哥的照片,和时琛给我的是同样的,没有新款式。

里面还有一封信。

信上的文字和替我记作业的字迹一样清秀:

“这些都是外边的人撒进学校的照片,我、任莹莹、雷博文,小眼镜,还有高三的学长时琛,四班篮球队他们几个,全帮你收了,一张都没留,感觉烧照片不太吉利,所以就留给你自己处理吧。”

“你哥哥那么温柔的一个人,喜欢他难道有什么不可思议的吗。”

我不知道该说什么。

我把照片塞进书包,坐在座位上听着窗外知了乱叫。

总之幸好有他们。

不然我还以为我活在深渊。

第26章

我去二食堂的小商店买了两盒糯米糍和老冰棍,一长串阿尔卑斯,一捆卫龙,都塞在宽松的校服里,躲过巡视的年级组长和主任,回教室把零食藏在他们桌兜里,拿起书包走了。

我在街上流浪了半个小时,想不出能去哪才去网吧开了个机,面对满屏玩腻的游戏发呆,我常来网吧,但没有网瘾,打游戏和睡觉一样可以暂时回避一些我不想面对的事情。室内的烟味和泡面味混合成一股在臭豆腐锅里炸过期酸奶的臭味,让我反胃。

我坐在椅子里转圈观察人类,正对我有个抽烟的大哥,从油腻的WASD键上挪开手,把沾满口水的烟嘴一次次递进嘴里,下巴胡茬长短不一。离我远一点坐着一排我见过的混混在开黑,胳膊脚踝挂满廉价走形的纹身,专心致志打绝地求生。

每个人都沉迷在自我世界里,并没有注意到他们中间有一个爱上自己亲哥的异类,偶尔我会把自己想得过于重要,以为全世界都在盯着我的丑态,其实大部分人不知情所以不在乎。

看着那些黝黑肮脏皮肤上的纹身,我突然想和我哥一起在无名指上纹对戒指,因为针刺的痛苦比单纯的佩戴更容易被铭记,如果我哥背叛了我去娶别的女孩,我就要剪掉他那根手指藏进兜里,让他没地方戴结婚钻戒,然后从婚礼现场抢走我哥,买一条狗链把他绑在我的卧室里,肏烂他。

后来我实在太无聊,从书包里掏出一张被我压皱的数学卷子,趴在桌上做了起来,为了不浪费上机钱,还在b站听了三个小时的数学课,操,我是真傻逼。

等到下机天都快黑了,我找了个路边摊吃麻辣串,顺便买了一把铁板鱿鱼带回去跟我哥一块吃,刚巧被十字路口红灯拦下来,看见马路对面的凤凰园走出来一醉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