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牧一个闪身突进,砸开一条通道,从一个骷髅身上抢到一条大腿骨,塞进另一只骷髅的胸腔。
……
十分钟后。
苏牧被黑衣人牵了回去。
这一次身上的伤势,比上一次更加严重。
苏牧心里悲催啊,我的冰啤酒,我的烤串,我的王者……都离我远去了。
次日黄昏,苏牧走出了别墅。
大家都有些惊奇,能在有太阳的时候看见苏牧,真是一件稀罕事。
苏牧开始了10公里长跑,100个仰卧起床,100个蹲起,100个俯卧撑——被苏牧搁置许久的普通一拳,又开始修炼了。
这也是没有办法的事,像苏牧这样懒的人,给他一张床,他能睡到地老天荒。
可现在如果不抓紧变强,余生自己睡的只能是棺材。
训练完之后,把手伸进箱子里抓一把,抓下来一缕头发。
还真是见效啊。
他冲着天空大喊三声:“我要有头发!”
回头,该让老二买两箱黑芝麻糊了。
大家都有些奇怪,纸侠到底在干啥?
噗通……
苏牧原地跌倒。
尼玛,又开始了。
倒地时,苏牧已经竖起了中指。
于此同时,美女经纪将一本《人体导电术》送到沈剑云面前。
“这是我买通保洁,从纸侠的别墅内偷出来的。”
“特别好。”
沈剑云赶紧接过来,看得非常仔细。纸侠千想万想,也绝想不到,他的秘籍已经到了我手中。
“保洁每天都有机会进去,可以多偷几本出来。”
“非常好。”
沈剑云又重复一遍:“今天不要打扰我,我要专心参悟这本秘籍。”
你可以领悟,我一样可以领悟,我沈剑云是最强的。
沈剑云开始专心参悟,已到废寝忘食的地步。
美女经纪再看到他的时候,见他有些憔悴,道:“不如先歇歇。”
“不能歇,我是不会放弃的,如果我歇了,岂不是说明纸侠比我强。”
沈剑云是一个执着的人。
……
苏牧这几天的生活也很规律,乃至称得上勤奋。
勤奋!
苏牧从没想到,这两个字会用来形容自己。
他这也是无可奈何。
白天修炼长生诀入睡,睡醒之后修炼普通一拳,有时候跑着步就被黑衣人牵走了。
他非常怀念曾经的日子,可惜光阴一去不复返,再这样下去,自己和普普通通的小说男主有什么区别。
只专注事业,从不享受生活。
同时,苏牧的实力也在突飞猛进。
一开始他只能坚持五分钟,现在已经可以坚持两个小时,甚至开启无双割草模式。
“老秦,这样的日子什么时候是个结束啊。”
“等你什么时候,能摘到100节无名指,试炼就可以结束。”
“好!”
苏牧已经窜了出去。
我的冰啤酒,我的王者,我的小烧烤……我来了。
放假的动力是巨大的,苏牧像是突然开了buff,主动冲向骷髅群。
他没有开启金刚不坏,因为完全没有必要。身子像是狐狸一般,从骷髅的攻击间隙中窜了出去。
闪避像是狸猫,攻击像是虎豹,跳跃如同羚羊,速度如同脱兔……
一节节无名指骨被他摘了下来,却不伤及骷髅。
苏牧已经变得好强。
不过收集无名指这个爱好,怎么看怎么有些变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