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章 白衣秀士(1 / 2)

“一年半的时间,也足够长了!我要是一天修炼十二个小时呢?”朱拂晓心中思量。

那也需要一年零三个月的时间!

“晚上没事就修炼死亡魔法,修炼这‘白骨观’的禁咒,每一次的能量消耗、汇聚,都是一次次对死亡种子的淬炼,对我灵魂的淬炼。若是将死亡种子淬炼至十二万九千六百次,简直无法想象到那时死亡种子会精粹到何等地步,怕是近乎于魔法本源了吧。”朱拂晓眼神里露出一抹向往。

一年的时间对他来说不长,当他的魔法修为逐渐突破,从学徒蜕变为法师,从法师蜕变为大魔法师,寿命会成倍的增长。

以一年的时间,换来长生不老、不死不灭的躯壳,实在是划算得很。

况且,能在一年半内,由魔法学徒蜕变为魔法师,那也是天骄中的天骄。

“白日里修炼圣杯法,夜晚修炼死亡魔法,一日不可耽搁。”朱拂晓下定决心。

纵使圣杯法稍有耽搁,死亡魔法的修炼却是一分一毫的耽搁都不行。

“可惜了,吸血蝙蝠有些见不得光,否则我又何必这般畏畏缩缩。”朱拂晓看着魔法箱子,又一次闭上眼睛,开始修炼死亡魔法。

第二日清晨

朱拂晓又转修圣杯法,然后便是入山狩猎。

瓦岗山脉,深山老林之中。

朱拂晓手持箭矢,看着倒在脚下的熊罴,眉毛不由得一挑:“怪哉!”

魔法箭内的生命力此时滔滔不绝的灌入其体内,伴随着那生命之力的融入,自家骨骼似乎发生了某种玄妙的变化,体内的死亡魔法修炼速度爆发式的增长。尤其是‘白骨观’妙法,在那生命之力的加持下,竟然自动衍生咒语,不断在骨骼内繁衍。

“吸纳生灵的生命力可以有助于我的魔法修炼?”朱拂晓持着箭矢,感受着箭矢中的生命力被吞噬得一干二净,那变得似乎有了生命力般的箭矢,目光中露出一抹沉思。

将熊罴的皮子剥下来,然后将血肉炮制好,再施展魔法将那骨架炼入自家的白骨骷髅内。得了熊罴的骨架,那白骨骷髅越加坚硬,其内鬼火也是越加凝实。那鬼火已经由鸡蛋大小,化作了碗口大小。

“只要不断将各种白骨炼入骷髅内,白骨骷髅就会不断进化。”朱拂晓炮制好肉干,然后起身回到家中。

傍晚时分

只见王大来到了朱拂晓家中,手中拎着两只野鸡,然后对着朱拂晓露出讨好的笑容:“见过先生。”

朱拂晓点点头,也不推辞,将野鸡坦然的收下,然后便开始传授文字。

传授了一个时辰的文字后,朱拂晓对着朱丹道:“小妹,取五斤熊肉来,给王大拿上。”

“熊肉?先生哪里来的熊肉?”王大闻言不由得惊呼出声。

熊肉不好吃,但却能增长筋脉、强壮筋骨。尤其是熊胆、熊掌,可都是好东西。

“拿去吃,莫要问东问西。”朱拂晓训斥了一声。

王大受教,憨憨一笑,然后点点头,提起熊肉往回走。

屋子内

朱拂晓背负双手,抬起头看向远方天色,然后吃过晚饭,又是开始了一日的修炼。

伴随白骨观的修炼,朱拂晓只觉得自家气血消耗,不是一般的大。

那白骨每日都在不断吞噬着虞七的气血、吞噬着朱拂晓的脂肪,用来壮大、凝练白骨,为白骨提供养分。

白骨观的终极奥义就是,全身所有皮肉皆可抛弃,唯有白骨才是根本。

一日不吃肉,朱拂晓便能以肉眼可见的速度,瘦下去几分。

日子似乎是平静了下来,朱拂晓按部就班的修炼,白天修行圣杯法,晚上修炼黑暗魔法,只待自己修为更进一步,就出手去找王家、柴家复仇。

只是生活中总是充满了各种意外,这一日大吴村搬来了一个三十多岁,面色稍显潦倒的白衣文士。

文士背负一个巨大的书箱,那书箱从其头顶直至其膝盖,上面挂着一个躲避烈日的搭头。

文士白白净净,身形消瘦,虽然看起来落魄潦倒,但一双眼睛却锐利的很。

朱拂晓站在庭院内,甚至于可以听到书生每日里传来的郎朗读书声。

那白衣文士的宅院距离朱拂晓的院落并不远,乃是前些时日被朱拂晓给害死的一个泼皮老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