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湖上若论起侠义之辈,人称红缨公子的伏缨自然算得上一个,他将自己偷来财宝的成都捐给贫苦百姓,这种劫富济贫的侠义之举,非但获得了被接济之人的感激,甚至丢失了财物的富户通常也不会真个怨恨他。
甚至还有人希望伏缨早点来家中偷一件宝贝去,这绝非是因为这户人家的人傻了,而是伏缨偷盗有个规矩,那就是一户人家绝不会下手两次,所以被偷过一次的人,基本上可说是高枕无忧了。
而且他不耻于偷窃穷人的东西,他常常说道“以满盈之余,补不足之缺,我做的事,乃是令天下更趋于平衡。”
这小子竟然将自己令人不齿的作为形容的这么富有境界,除了他,也没有别人了。
这也是伏缨为何做着这么卑贱且可耻的事,却依旧令人喜欢的原因。
在绿林中以偷盗为生的人当然不止他一个,但是能够被人记住,受人尊敬,且津津乐道的人,唯有他一个。
所以这个故事便是记录伏缨为何会成为红缨公子的经历
三十五年前。
夜。
祁连山脉麒麟峰下的伏家村里,有一个孩子出生了,伏家人注重血脉传承,因此当产婆抱出来道“恭喜恭喜,是个男孩”时,伏家上下无不欢欣雀跃,孩子的父亲名叫伏风,更是欢喜得眼泪都出来了。
之所以他如此激动,乃是他前面已经有了两个孩子都夭折了,如今他已经四十出头,好不容易诞下一位麟儿,又怎会不激动,怎会不兴奋若狂
但这注定不是一个平静的夜晚,伏风的妻子邱宁生孩子时因出血过多而死。
伏风和夫人邱宁的感情很深,这一夜让他又悲又喜,又喜又悲。
悲喜交加之夜诞生的这位孩子,取名为伏缨,当时谁都想不到伏缨此后会成为名动江湖的大盗。
偿若伏缨成人后再回去,伏家村的老人定不会忘记那次宴席,那次由伏缨的父亲伏风所摆的轰动周围几个村子的百日宴,前前后后共摆了两百多桌宴席,两百多桌宴席对于城里的大户人家来说,也许算不上什么,但在祁连山山脚下的小村庄里,却是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大手笔了。
可是伏缨却不会再回去,因为那里是他的伤心地。
因为他的母亲就是因为生他时难产而死,别看伏缨现在很瘦,他出生的时候可是重逾斤,那是伏家村多少年都没有遇到过的巨婴了,村里大都贫困,就连孕妇所吃也不过是比平常多一些口粮罢了,但是伏风却给他夫人,也就是伏缨的母亲吃了很多的大补之物,这也导致了伏缨出生时因为不容易生产,结果连累了伏缨母亲因此去世。
后来伏缨甚至故意忍耐饥饿,人有一段时间变得瘦骨嶙峋,就是因为他得知了母亲是因为自己的肥胖而死,为了给母亲赎罪,他故意地吃得很少,只不过这种赎罪方式,在别人看来,多少有些不能理解。
从伏风对待夫人的喂养,以及伏缨出生后大摆宴席可知,伏风家当时在伏家村算得上十分富裕的了。
的确如此,伏风会些武功,且擅长打猎,常常能在山中打到奇珍异兽,这些奇珍异兽的皮毛十分值钱,有的甚至能卖到百斤,再加上伏风在祁连山中打猎时,偶然会遇到生长了数百年的灵芝或者人参,更是令他积攒了不少钱财。
所以后来人们对于伏缨为何成为一名大盗而感到奇怪,因为小偷小贼,都是因为生活所迫,才走上这条路子。
伏缨家境优渥,武功高强,为何偏偏会走上这条道路呢
朱雀就曾经这么问过他“以你的身手,干什么不好,为何偏偏选择做个小蟊贼”语气之中,大有卿本佳人奈何做贼之叹,其实以伏缨的本事,就像一块明玉,却去做了垫脚石,怎能不令人生出可惜可怜之叹
伏缨却说道“别说得这么难听,什么做贼,我是偷王之王,盗中之皇,就算说是大盗也比小贼好听,就像你不称呼慕容寒山为剑神,而是喊他耍把式的一样难听。”
朱雀不屑地说道“贼就是贼,难道换成梁上君子的称呼,就不是贼了么”
那时候朱雀和伏缨两人不过刚刚相识,对彼此还不是很了解,对于朱雀的事,伏缨也听说过不少,他反驳道“你朱雀又算什么还在这里指责我,你不过是个好管闲事的家伙罢了,子不闻狗拿耗子,多管闲事”
朱雀摇了摇头“我怎样多管闲事,所作所为都是行正义之事,但偷盗就是偷盗,你用什么词语来粉饰,毕竟也是违反国法之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