库冬很强,他是名正言顺的草原第一勇士。
论一对一单挑,库冬在草原未尝一败。
他喜欢烤全羊、喜欢打架、喜欢摔跤、喜欢骑马、喜欢唱歌。
他的人生目标,就是搂最美的女人,喝最烈的酒,然后打爆每一个不服他的人的脑袋。
直到他遇到一个男人,以谋略降伏了他。那就是达延汗。
从此,他就成为了达延汗的鹰犬。大汗要他杀谁,他就跟谁斗到底。
达延汗也看出了他的渴望,给他最好的女人和酒,让他每次进攻都打头阵。
这就是库冬活着的意义。
今天,他穿了鞑靼人最精良的全幅鳞甲,在腰间绑了十个玉盘来为他提供内力补充。
他一马当先杀到了最前面,用身体吸引了绝大多数攻击,用最原始的方法,给自己身后的弟兄创造了一条宝贵的进攻通道!
明军中传来慌乱的声音:
“怎么打不死这个人?!”
“是个硬茬!”
“他快要过来了!”
“火力,加大火力!”
“不行啊,大枪过热了!”
带明军阵中,副总兵陶羔仔细审视着冲锋中的库东。
他看到库冬缺少防护的脸已经出现了瘀伤,身护甲片也出现了脱落的迹象,马匹也出现了畏缩的情绪。
冷静分析后,陶羔下令:
“别怕,他也不过是人身肉长的,不是打不死的天神!
调转枪头,都朝着敌人的马腿进行打击!”
科技的快速变化使双方攻防的弱点也发生了改变。鞑靼人还没适应新的战争形式,疏忽了对马腿的防护。
陶羔敏锐的发现这一点,并正确的发号施令。一时间,所有的枪口都对准了地面的位置,向着鞑靼骑兵的马腿打了过去。
一时间,人仰马翻!
库冬作为跑得最靠前的那个人,他的马受到的攻击也是最集中的。
他的马前蹄一弯倒在地,库冬的人被甩出去,在地连续翻了几个跟头,才停下了身,狼狈不堪。
密集的拳劲并没有放过他,仍然砸在他身。他举臂运功抵挡,但也不能继续前进。
回首望去,身后跟着他一同前来的兄弟,也基本都被打断马腿,倒在了地。
库冬的坐骑,他从小亲手养大的红鬃宝马——其名为红骥,也跌倒在那里。
达延汗眼见情况不对,吹响了撤退的口哨。
他不想失去如此优秀的勇士,所以立刻下令,要库冬马回来。
但是库冬不是这么想的。
他抵挡着攻击,回到了红骥的身边。
库冬俯下身,粗略一看:红骥的肋骨断了几条,马前腿也折了。
作为一匹骏马,它已经走到了尽头。
草原人是能够和马心灵相通的。从红骥眼中,库冬看到了痛苦和不舍。
“红骥啊……对不住了!”
库冬怒吼一声,凶悍蛮力无可匹敌,居然直接将重伤的红骥扛在了自己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