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更,求个订阅,大老爷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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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兀冒故意的挑衅,孟远当然很清楚,这家伙看着是在激怒佟国章,实则是在逼自己出手。
看来,这兀冒果然是一个胆小怕死之人,眼看他们这边人多势众一下子变成了劣势,唯恐从哪里突然刺过来一刀或者射来一箭,让他一命呜呼了。
但是,孟远还是不想这时候就出手。
因为他看得很清楚,这时佟国章一方虽然拼命抢回了一点阵势,但整个态势并未发生根本性逆转。
只要张小手、关望春他们不畏牺牲,不生胆怯,吃掉眼前这二三十个鞑子还是绰绰有余的。
唯一还吃不准的,就是他们肯不肯这么拼命。
因为如果舍了命地去战斗,虽然可以取得胜利,但他们其中至少要有一小半人得送命。
至于谁送命,那就看人运势和火气了。
而这,也正是孟远想要在一旁看着不出手的唯一理由。
不拼命的汉人,如何洗脱他们身的投敌叛国耻辱?
不舍命的汉人,即使真心反正过来,他又要他有何用?
最关键的是,孟远要用这一场血拼,大浪淘沙,最后流出一批真金来,以便供他好生挑选,充实他接下来战队。
因为,这一仗下来,他在NB文明体系里的升职体制,想都不用想,就算是论功行赏,那也要势必往升一升的,他这可怜的最基层“伍长”,怎么也得升到“什长”吧?
做了什长,也就意味着他的五人战队,可以马扩充兵员到十人战队。
这眼前的汉八旗,就是现成的兵源、
既杀了鞑子,又抓了一条佟国章这种级别的大鱼肥羊,还清洗、甄别和锻炼了这一帮子汉八旗,一举三得,何乐而不为也?
见一个堂堂的萨满对一个汉人,如此唯唯诺诺,甚至敬若神明,身为贵胄子弟的佟国章自然也不傻,眼珠子一转,便突然改变了策略,转过刀尖冲着孟远喝道:
“擒贼先擒王,儿郎们,先不要管这些汉八旗小喽啰了,快快快,将这个汉人抓了再说!”
兀冒一听乐了,赶紧瘸着双腿闪身躲到了孟远背后,然后一脸坏笑地看着扑来的佟国章,眼睛里全都是幸灾乐祸的神色。
此前一直端着鞑子巫架子的兀冒,孟远对他多少还有一点对草原巫的神秘和想象,眼见这家伙自从指天发誓地发愿要彻底投在自己门下,忽然就像变了一个人似的,尽显泼皮无赖之相,一时间也不知是该庆幸还是后悔,只能叹口气,决定冒险接佟国章刺过来的一刀,且看看这公子哥儿手的成色。
说时迟那时快,只听刺啦一声,刀尖划过,孟远胸腹之间的衣衫顿时碎成数片,被风一吹,四散飘零而去。
李拾柴吓了一跳,一边合身扑过来,一边手中就要扣动扳机,却被孟远一声喝止。
“退下,战场之,虽说刀枪无眼,但一个军人如果连一点刀枪都不敢直面,他就不是一个真正的军人!”
其实,说归说,孟远想要达到的面对,更多的还是一种震慑,甚至还有一种神性的演示成分在其中。
所谓杀人容易攻心难,夺敌魂魄更是难加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