断崖下。
陈桐和邓秀正在跑路。
陈桐提着裤子,他沉痛悼念自己的绳索,那是一条能当裤腰带又能当钩锁的绳索啊!
“可惜了,可惜了。”
他找了根藤蔓缠到腰上,继续走着,没几步竟是见着了一处大湖。
俗话说跳崖必有奇遇,还真给他们碰上了。
“这是...鳖?”
邓秀捏着鼻子,湖边有一只已经死透开始腐烂的鳖,身上还插着一柄剑。
他走上前将鳖身上的剑拔下来,放在湖水里洗了洗。
早前跑路太急,兵器都没拿,现在拿柄剑也好防身。
陈桐却是惊呼道:“湖、鳖、剑,这莫非是顺天剑?”
“啥玩意?”邓秀不解。
陈桐皱眉道:“我听山里的老人说过,以前百越是有王的。”
邓秀狐疑:“什么王不王的,百越现在不也有王?”
陈桐摇头:“不是这种王,是真正的王。”
“是...雄王?”
三山关是南边的雄关,听陈桐这么一说,邓秀也依稀记起了一些东西。
百越曾经,是有真正的百越之王的。
炎帝神农的三世孙帝明于南巡之时娶了婺仙之女,生下生禄续,封禄续为统治赤鬼国的泾阳王。
禄续能够出入水府,娶了洞庭君龙王的女儿,生下了崇缆,也就是雒龙君,雒龙君见着妪姬很漂亮,就把她拐走,两人生了一个肉胞,以为是不祥的东西,扔在了荒野,五六天之后分裂出一百个蛋,每个蛋都生出一个男孩。
这百人分为两波,一波五十人,以长男为首,建立了百越的第一个国家,文郎国,其国王雄王。
雒龙君为了帮他儿子坐稳王位,借渔民之手将名为“顺天”的神剑赠予了雄王。
雄王便以此剑统治百越,成了百越之王。
只是后来在雄王出游时,有一只巨鳖浮出水面,用箭射不中,他挥剑砍去,结果剑与鳖一起没入水中。
自此雄王丧失了顺天剑,文郎国也步步衰弱,甚至因为地理位置的原因,百越分裂为各个部族,文郎国最后成为了百越中一个不问世事的寻常国家。
邓秀望着手中的剑,剑柄上还有顺天二字,这不就是雄王掌控百越的顺天剑吗?
他指着湖泊道:“这就是还剑湖,当年雄王在这里丢的剑?”
陈桐摊手:“这就不知道了,兴许水脉连通,反正这鳖与剑应该都是真的,邓将军大难不死,已有厚福,这顺天剑在手,对付起百越诸族,也显得更加顺理成章了。”
邓秀用衣袍在剑上擦了擦,心头一阵火热,有这剑在,应该能够将功补过了,至少名义上,甚至能统帅百越!
陈桐在湖边鞠了捧水擦脸,低头看着湖水里的倒影时,他忽然给了自己一个大嘴巴子。
都这时候了,怎么还在想这种有的没的事情?还百越之王,把邓秀安然救出去,保住纣王与大商的颜面,才是当前最重要的!
邓秀被吓了个哆嗦,他依稀记得那些看守自己的越人是如何被正面刺杀的,最恐怖是的是,这人还大喊着潜行成功,简直是个疯子,现在看来推断确实没错,他疯起来连自己都打,这实在太可怕了。
而这时,陈桐道:“不行,不能急着走。”
“不...不急着走?”
邓秀懵了,刚逃出生天,不一口气溜走,难不成还继续逗留?
“是的。”陈桐认真的点点头:“还得再等一下,没危险的,就在林子边缘接应其他人,我们失散了,他们肯定急着找,要是一不留神被越人围住,就麻烦了,所以我们得去接应一番,越人也肯定想不到我们会回去,必会会忽视外围防御。”
“而且我们还有一个弟兄失散了,他虽然总是迷路,但武艺比我们所有人都高,还会异术,能迷人眼,只要找到他,我们就彻底安全。”
陈桐自然见识过马忠的神烟,一股黑烟起来,即使杀不了几个人,也能趁机逃跑,能进能退,方为真正异术,可以说一旦找着了马忠,安全系数直接提升了好几个档次。
乍一听很有道理,邓秀却急了,他对马忠的异术不了解,根本不敢将宝压在一个从未见过的人身上。
哪有什么没危险啊!
这深山老林就是越人布置良久的包围圈,即使只在外围接应,也有风险啊!
一次跳崖能活下来,两次跳崖也能活?
邓秀感觉自己要疯了,他不是薄情寡恩的,他知道这些人拼了命来救自己,也感念他们的恩情,但事情也要分个轻重缓急啊!
他知道自己的重要性,如果自己再度被抓,无异于又将闻仲的大军与三山关拉入险地,哪能轻易赴险?
他是容易中埋伏中陷阱,可不代表他傻啊!
要是他邓秀是个普通人,仗着自己的武艺说什么也等着大家一起走,即使那些人都是累赘,甚至已经被越人围住了,他也会杀进去救人。
可问题是他不是个普通人啊!
为的,就是能平安脱困。
只要脱困,南征大军与三山关兵马就不用再纠结,也不会有冒进的将领被围攻。
大商也不会因此失了威信,不然在纣王刚宣战万国后,小舅子就没了,南方吃了个大败仗,这日子还怎么过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