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奴超过十级之后,已经不能完全称作血奴了,他们拥有了一定智慧,甚至懂得运用战技。
英勇无畏,没有痛感,这会令他们的战斗力更加可怕。
当初乔从曼德尔城离开后,血族高手前来借他回到大本营。
那时候,被核辐射侵染过的乔已经可以找个山清水秀的好地方度过余生了。
他是血族的圣子,在若兰帝国战场上也曾为血族立下过汗马功劳。
乔同样也答应了血族给他的安排,给他找了个好去处,让他平静的度过这短暂的一生。
可乔才待了不到两天便消失了……当时在黑暗之地,蓝玲这一脉的血族中还掀起了不小的波浪。
虽然乔已经废了,可当初毕竟是圣子。
血族派出不少人寻找他,可都没有结果。
再见到乔的时候已经是一个月后,有人看见他从“深渊”出来。
没人知道他在那里经历了什么,人们只知道,每个从深渊出来的血族,都是经过了血祖的认可。
……秦方驾驶着汽车,在没有月光的道路上飞奔。
后面的血奴发了疯似得追逐,即便拖着这么多人,改装后的汽车也可以轻松达到每小时一百二十公里的速度。
只不过这样会很大程度损耗汽车的发动机。
东方渐渐升起半轮红日,一抹朝辉照在众人的脸上。
他们往北面不知道行驶了多少公里,直到内燃机快没油了秦方才停下来。
“怎么样?
还感应的到那股气息吗?”
秦方问。
蓝玲摇头:“感应不到了,但我知道他还在……”“先休息会儿吧!”
秦方说道。
蓝玲疑惑的看着他,“你怎么变得不认识我似得?”
秦方摇头:“我很多东西忘记了,我……我已经不记得你是谁了。”
“你真是我的妻子?”
秦方问。
蓝玲点了点头,伸出带着戒指的无名指说:“当初可是在神父的见证下的呢!你看我还戴着你送我的戒指。”
她温柔一笑,挽着秦方的手臂:“不记得我没关系,我会让你再爱上我一遍。”
“如果我再失忆了呢?”
“那我保证会让你再爱上我,如果你失忆了三千次,我就让你再爱我三千遍。
为你千千万万遍……”秦方挠了挠脑门儿:“奇怪,我以前这么没眼光?”
“按理来说我这么牛批的人物应该娶一个美若天仙的老婆才对……”“那我可完蛋了,失忆千千万万遍还娶不到一个美若天仙的老婆。”
蓝玲:“……”她心道:“他不会失忆连脑子都弄傻了吧?
还有,有必要找这么丑的一张人皮面具么?
难道不会找一张好看点的?
真是个蠢蛋。”
这会儿他们已经看不见血奴了,周围是一片青山田野,他们这是行走在若兰帝国的官道上,现在只需要绕点路,只要运气不差就能平安到达黑暗之地了。
秦方对那三个护送过来的士兵说道:“我现在安全了,已经完全脱离血奴的包围圈,你们把车开走回去吧!当然……如果你们想回去的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