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方回到屋内,莹莹还在酣睡,甚至打起了呼噜。
果然,当天晚上,狼群并没有出现。
天亮了,一伙人聚集在广场上。
秦方不明所以,伸着懒腰。
只见他们竟然围着的是那头晚上被他射杀的那头倒霉狼。
“老爷子厉害啊!”
“真是神了!”
“那么远,还是大晚上,竟然一箭射中了这头狼的眼睛。”
弩箭从狼的眼睛一直穿透到后脑。
秦方笑了笑说:“小意思而已!”
“啧啧!亏您老之前还说我们一群青年不会不如你。”
“我看,咱们这村里还真的不如你,哪怕是巴克都不如。”
巴克哈哈笑着,大大方方承认:“说的不错,我是不如老爷子,你们是不知道,第一次和哈达斯先生上山的时候,我提心吊胆的,生怕他被野猪攻击。”
“你们猜怎么着?
反倒是我差点儿命丧猪嘴,哈达斯先生用他手里的连弩救了我一命,两秒内、六发弩箭全都射中了野猪脑袋,那天我拿给大家看的猪头骨,就是哈达斯先生的杰作。”
“哈达斯先生,这头狼是您射杀的,理应交给您处置。”
村们说道。
“这头狼算算差不多也有七十多斤,是一头大狼、如果不是饿了一段时间应该会更肥。”
“这头狼就晚上烤了,大家吃了吧!记得给放哨的兄弟多分一点儿,他们辛苦了。”
秦方说。
村民们一个个不说话。
秦方疑惑问道:“怎么了?
是不够吃么?”
“不是,哈达斯先生、我们只是不知道该怎么感谢您,这头狼本应该是您的,但您却拿出来分给我们。
我们做的再多也没有您为我们做的多,我听巴克说了,这个连弩是若兰帝国的机密技术,要是把这个连弩拿出去卖的话,一把能卖不少钱呢!”
“而且……您还不是我们村子的人,您却为我们做了这么多,甚至帮我们杀了刀疤脸。”
“说实话,您说您自己是一个贵族,可我怎么看您身上都没有一点儿贵族的样子,反倒和我们一样都是平民出身。”
秦方哈哈大笑:“我还以为是啥呢?
就这点儿小事?”
“巴克救了我,村里人也没有赶我走,如果不是巴克还有莹莹,我早就死在冰天雪地里了。
他可是救了我一条命,我做的这些都不过是举手之劳,没什么值得称赞的。”
“不过有一点却是被你们看出来了,我确实是平民出身的家庭,我父亲和母亲都是工人,若兰帝国人,我家在若兰帝国一个偏远的小镇,不过小镇早就被血族给占领了。
至于我呢……我是后来参军,斩获汗马功劳才变成了一个贵族。”
“行了!大家都散了吧,留个人把这头狼处理了,别的人该干啥干啥去。”
众人散了,莹莹扯着秦方的衣角,夸赞道:“哈达斯爷爷,你真厉害!爸爸说,那么远就连他用火枪都不一定能打中,看来你跟我讲的故事应该不是在吹牛,或许是真的!”
秦方笑道,自信满满的说:“那是当然,我讲的故事都是真的,只要你出去打听打听,谁都知道这些故事。”